捡100个以上的野鸭蛋算不算非法狩猎罪?
捡100个以上的野鸭蛋算不算非法狩猎罪?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进行狩猎,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严重行为。
客观要素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狩猎,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严重行为。
所谓禁猎区,是指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工矿区、革命圣地、名胜古迹等适宜野生动物栖息繁衍的区域或者野生动物资源贫乏、破坏严重的区域,由国家划定的保护野生动物的区域,是指依照法定程序禁止狩猎活动的一定时期。一般来说,根据不同野生动物的繁殖和生长期(如肉类和成熟毛皮),禁止狩猎。其目的是保证野生动物能有一个良好的繁殖环境,使其正常发育,维持和增加种群供人们永久使用。禁猎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自然规律规定。所谓禁用工具,是指能够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危害人畜安全、破坏森林的工具。《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毒药、炸药进行狩猎。[1]《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禁止使用非人类直接操作的危及人畜安全的军用武器、气枪、毒药、炸药、地炮、长矛、猎捕器...被禁止的工具还包括地弓、铁夹、桃杆等等。所谓禁捕法,是指投毒、爆炸、火攻、吸烟、挖巢、采卵、夜间点灯狩猎、歼灭围攻等破坏和妨碍野生动物正常繁殖和生长的方法。[2]
根据该条规定,违反任何一种或多种形式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且情节严重的,均可构成犯罪。
情况很严重
非法狩猎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形:
(一)组织或者聚众非法狩猎的;
(二)多次狩猎或者在禁猎区内或者禁猎期间猎捕大量野生动物的;
(三)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造成野生动物资源重大损失的;
(四)长期非法狩猎的;
(五)威胁或者殴打保护人员,不听劝阻的;
(6)其他手段特别恶劣的。
实践中,同时可以参考林业部、公安部1992年发布的《关于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和《立案标准》。该条例将非法狩猎案件的立案标准定义为:
(一)在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在禁猎区猎捕五只以上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虽然没有抓到,但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也要立案:
a .使用军用武器、气枪、毒药、炸药、地炮、铁锹等禁用工具10次以上或者使用狩猎套500套以上、陷阱200个以上的;
b、使用夜间照明、明火、吸烟等违禁方法10次以上的;因非法狩猎被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案件:在禁猎区内,禁猎期内,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15只以上,虽未捕获,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也应当认定为重大案件:(一)使用军用武器、气枪、毒药、爆炸物、土地的。
b、使用夜间照明、明火、吸烟等违禁方法20次以上。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特别严重情节: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三十只以上的;虽然没有捕获,但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也应当认定为特别严重情节:a .使用军用武器、气枪、毒药、炸药、地炮、铁锹等禁用工具三十次以上,或者使用猎捕器二千套以上、陷阱三百个以上的;
b、使用夜间照明、明火、吸烟等违禁方法30次以上。
主题元素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是专门从事狩猎的人,还是其他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主观因素
本罪主观上具有故意,即明知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无论是以营利为目的还是其他目的,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员和主管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采摘野生鸡蛋是否违法
主观法律:
吃野鸡是违法的,因为野鸡属于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抓野鸡是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构成非法狩猎罪。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内狩猎,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破坏珍贵鸟类动物或者其他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吃野蛋违法吗
法律分析:建议不要吃野蛋,因为野鸡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所以野蛋也在法律保护范围内。我国有相关法律规定保护野生动物,你随意捕杀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而且野生动物没有检疫证明。同样,为了你的健康,不要捕食野生动物。
【法律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雉鸡为环颈雉,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构成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情节较轻的将受到行政处罚。
捡野蛋违法吗
法律分析:可能违法。如果野鸭蛋是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是违法的,可能触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本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同时,关于情节严重,非法狩猎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一)组织或者聚众进行非法狩猎的;(二)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内多次狩猎或者猎捕大量野生动物的;(三)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造成野生动物资源重大损失的;(四)长期非法狩猎的;(五)威胁或者殴打不狩猎或者不听劝阻的保护人员的;(6)其他手段特别恶劣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禁止在有关自然保护区、猎(渔)区、猎(渔)期进行狩猎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存和繁殖的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野生动物迁徙、迁移期间,在前款规定区域以外的迁徙、迁移通道内,禁止狩猎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存和繁殖的活动。迁徙路线的范围和妨碍野生动物生存、繁殖的内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规定并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因科学研究、控制种群数量、疫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进行狩猎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在野外环境中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